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常州吉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商标注册证领取流程是什么?

商标注册证领取流程是什么?

作者:常州吉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2-16 08:23:42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依法加强对各类产权的司法保护,省委政法委结合江苏省实际,近日制定出台《关于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依法加强产权保护的若干指导意见》。该《意见》共16条,分别从依法及时惩治侵犯产权的违法犯罪、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规范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改进办案方式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意见》强调,要坚持平等、全面、依法保护的原则。牢固树立各种所有制经济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理念,在法律适用上对各类产权主体一视同仁,不偏不倚;既保护物权、债权、股权,也保护知识产权及其他各种类型财产权;根据各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和政策,准确把握立法精神,严格公正司法,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产权保护的各类案件。

《意见》指出,要依法及时惩治侵犯产权的违法犯罪。完善公检法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加强衔接,形成合力,不断加大对侵犯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要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正确区分民间借贷纠纷与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刑事案件、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的经济纠纷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的界限。

《意见》要求,要规范适用限制人身自由刑事强制措施和涉案财产处置程序。对于涉嫌犯罪的各类产权主体主动配合调查,认罪态度好、犯罪情节较轻且没有社会危害性的,不采取拘留、逮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进一步完善涉案财物管理与处置机制,健全涉案财物保管、鉴定、估价、拍卖、变卖制度。加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甄别审查工作,最大限度缩短甄别审查期限,确保合法财产不受牵连。

《意见》强调,要依法公正审理涉及产权的各类案件。强化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在审理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时,坚持依法公正审判,排除干扰。妥善处理政府与私人资本合作引发的纠纷,尊重当事人的合同安排,平等保护政府与私人资本的合法权益。

《意见》要求,要依法加强对涉产权的民事行政诉讼案件检察监督工作。通过抗诉、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涉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监督,有效保障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大对涉产权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监督力度,重点审查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通过以物抵债等方式损害案外人产权案件,维护产权人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大力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产权领域为重点,积极运用诉前程序和提起公益诉讼的方式,维护被民事、行政违法行为侵害的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意见》强调,要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健全知识产权案件专家咨询、执法司法有效衔接机制,提高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专业化水平。探索建立对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情节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并由侵权人承担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继续推动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三合一”审判,探索建立涉知识产权民刑交叉、民行交叉案件协调办理机制,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

《意见》指出,要坚决落实有错必纠的要求,抓紧甄别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依据原审时应当适用的实体法和程序法规定,全面查清案件事实,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坚决纠正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的错误生效裁判。同时,要客观看待企业经营的不规范问题。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以历史和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从旧兼从轻等原则公正处理,不盲目翻旧账。

《意见》提出,要改进产权保护办案方式。全面落实受案立案制度改革,推行受案和立案、办案和审核分离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解决有案不立、立而不查、久拖不决以及选择性执法、以查办案件名义插手经济纠纷、违规使用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问题。严肃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贪赃枉法等违法犯罪案件。探索推行涉企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加快办案进度,缩短办案周期,切实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企业生产经营。

《意见》明确,要建立产权保护协调指导工作机制。党委政法委加强对产权保护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支持政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处理涉及产权保护的各类案件,及时帮助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政法各部门加强相互间的协作配合,加强与行政执法的衔接,加强与工商联、行业协会的沟通,切实提高产权保护能力水平。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现如今,个人独资企业避税最好是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个人独资企业是可以有限的降低某些经济业务的税负。比如说之前某明星的逃税案,背后牵连出一大批明星工作室税务的问题,这个明星工作室其实就是个人独资企业。在这里声明一下企业合理避税和逃税是有区别的。下面具体来说说个人独资企业如何避税,避税和逃税究竟有何区别。

一、个人独资企业都具有哪些特点:1、企业的建立与解散程序简单。2、经营管理灵活自由。完全可以根据投资人个人的意志确定经营策略,进行管理决策。3、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偿付企业债务。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独资企业不适宜风险大的行业。4、个人独资企业的规模有限。其经营所得、投资人个人财产、管理水平等都制约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5、独资企业的存续完全取决于企业主个人的得失安危,企业的寿命有限。

二、如何通过个人独资企业避税,我们先看看个人独资企业要交哪些税?1、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增值税:与有限公司一致,区分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税率一致,计算方法一致。小规模纳税人3万内免增值税。3、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适用于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三、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绕开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虽然叫企业,但实际上却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因为其不是法人主体,个人所得税企业是由投资者按经营所得交个人所得税。尽管个人独资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但是在计算个人独资企业的利润时,可以像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原理一样,扣除成本费用损失后按净利润去套用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而且,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保障投资者的全部经营利益,又有更大的自主经营权。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可以核定征收根据税收征管的相关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所得税是可以核定征收,通常就是根据你的收入按一定比例征收率直接征收个人所得税,征收率大概在0.5%-3.5%之间。有人就要问了,这个核定征收怎么就有避税的效果呢?在收入不高的时候,核定征收确实不太合理,甚至加重你的税负,因为它不考虑你的成本,可能实际上你是亏损了,但还是要按收入的一定比例交个人所得税。但是当收入比较高的时候,按查账征收你的税率可能会比较高,如果按核定征收,你就占了便宜了,也就实现了避税的效果。

五、企业合理避税和逃税的区别这个也很简单,合理避税是在税收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合理合法的筹划企业的税收支出。而逃税就是违背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则去人为实现少交税,比如,故意隐瞒收入、多列支出、虚假申报等,就属于逃税了。

总之,个人独资确实有一定的节税效果,但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承担的是无限风险,不像有限公司,你投资100万亏完为止,个人独资企业亏了多少你就得赔多少,这也是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最大的风险。

未注册商标是指未经商标局核准注册,但是已经在市场上实际使用,具有显著性,并可以引导消费者认知商品来源的商业标识。我国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常州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那么,如果企业的某个未注册商标被他人恶意使用,应当如何维权?笔者认为,未注册商标维权主要有3种方式。

一是商标法。如果企业的未注册商标经过长期经营,取得了较高的知名度,具备了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条件,就可以依据未注册驰名商标主张权利。我国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犯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那么,当企业的未注册商标不足以构成驰名商标但仍具有一定知名度时,应如何维权?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二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事实上,对于大多数未注册商标而言,其既难以证明构成驰名商标,也难以证明构成知名商标,那么,企业可以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来维权。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三是著作权法。如果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都不能使企业获得救济,还可以尝试通过著作权法维权。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而著作权正是一种典型的在先权利。如果企业能证明商标图文组合系自己原创并具备足够的独创性,就可以主张未注册商标构成作品,从而通过著作权法来维权。尽管有前文所述的3种维权途径,但小编认为,对于企业而言,最为妥善的维权方法,仍然是尽早将自己经营的品牌申请注册为商标,这样才能获得更为周全的保护。

此外,如果商标局因引用与现有商标的冲突而拒绝商标申请,国家将不退还商标申请费。一旦您确认没有冲突的商标,您将需要完成一个商标申请。您需要以下日期才能完成申请:

(一)提供纯文字、纯文字的商标样品;

(二)选择产品/服务类别。您需要选择注册商标中包含的特定商品或服务类别。在中国,每增加一个类别,就增加一个商标申请费。

(三)提供有关申请材料。有关详细信息,请单击常州商标注册申请所需的材料。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局审查商标注册申请材料和申请人的主体资格,材料和其他文件齐全后,发给《商标受理通知书》。

(五)申请注册的商标符合商标法规定,以前没有同类或者相同商标的,由中国商标局核准,公告3个月。公告期满,对该商标无异议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局核准,发给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证》。

(六)商标注册申请在中国商标局初审中被驳回的,申请人对驳回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驳回复审申请。

(七)在注册商标公告期间,对商标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商标异议答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局根据异议人和商标注册申请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决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版权所有:常州吉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