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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楼区企业商标变更的可选方式

作者:常州吉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0-01 08:03:34

专利申请是分种类的,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专利

针对产品、方法或者产品、方法的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目前来看发明专利的技术含量是最高的,很多国家是没有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专利要经过实质性审查才能通过授权,而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不需要通过实质性审查。

(一)未经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又称使用侵权。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必须经商标所有人同意并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然后在商标局备案。如果未经许可而实施该行为,无论是出于故意还是过失,均构成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即属流通领域的商标侵权行为,又称销售侵权。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侵犯他人商标权的销售行为的构成,不再以销售者是否存在明知或应知的主观过错而论。只要行为人具有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的行为,就以侵犯商标权的行为而论。但构成侵犯行为的并不一定都要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只有在主观上具有明知或应知的过错的,才负赔偿责任。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又称为商标标识侵权。具体包括三种情况:未经商标权人授权和委托而制造、销售其商标标识;虽然商标权人的授权或委托,但超出授权或委托的范围,制造、销售其注册商标标识等行为。

(四)未经常州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在国外称为反向假冒行为。即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行为人将该注册商标撕掉或去除,换上自己的或他人的商标,再将更换了商标以后的商品投入市场,冒充自己的商品予以展示或者销售的行为。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商标法列举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时,作出的弹性规定。《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所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标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防御商标是企业进行常州商标注册的一种手段,是一种“先下手为强”的自我保护行为,主要是为了避免一些居心不良的人,注册一些近似的山寨商标而给自己的品牌带来干扰。毕竟山寨商标现象太常见,对品牌造成的不良影响也是十分之大。商标对于企业和品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所以企业会选择注册防御商标对自己的商标进行保护。防御商标的注册是商标保护的一种有效手段,但是单单做到这一点,对于商标保护而言,还远远不够。防御商标是在企业已经拥有了商标之后,才能进行的保护行为。而对于商标而言,在开始注册之前,保护就应该已经开始。如果把商标分为注册前、注册中和注册后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需要进行的保护工作也不尽相同。

注册前商标的构思等基础准备工作,是在提交注册申请之前完成的。虽然说是基础准备工作,但是毫无疑问,这是商标注册过程中最有难度的一部分。如果商标本身足够强大,保护工作就会变得简单。而一个强大的商标,需要在准备阶段,就做好查询工作,避免和已有商标过于相似。在此基础上,尽量使自己的商标具有创意,不容易被混淆。

在创意性和不易被混淆方面,臆造词商标具有明显的优势。不同于普通商标,臆造词商标是凭主观意想杜撰出来的,和其他一般名词的商标相比,重复的可能性会小很多,像柯达、海尔、纽曼等,就是这类商标里的典型代表。同时,还建议企业在进行商标注册的时候,选择全类注册,以防止他人在自己今后可能进入的行业和商品上注册商标。

注册中首先,商标并不是注册成功才可以开始使用的,如果企业选择在注册过程中就开始使用,就需要十分注意商标是否被他人模仿、使用的问题。因为在商标正式注册成功之前,商标的专用权还得不到保证。其次,因为商标注册的成功率不是百分之百的,为了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企业在这个阶段可以密切关注国家注册商标的动态,为自己的商标注册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准备。

上面提到的防御商标的注册,也可以在这一阶段进行。当然,如果在商标准备阶段已经对防御商标有所想法,完全可以和主商标的注册同时进行。

注册后注册成功之后的商标,拥有专用权,可以光明正大地进行使用。此时最容易出现的,就是各种山寨和假冒。防御商标的注册是防止山寨的方法之一,同时,企业也需要时刻对市场上可能出现假冒、侵权的行为进行监测。一旦发现就要及时进行处理,毕竟质量不合格的假冒产品,对于品牌的打击是非常大的。和商标注册过程中一样,防御商标的注册,在这一阶段依旧可以进行。商标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其价值的累计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对商标进行保护是十分之必要的。每个商标的拥有者,都需要具有商标保护的意识,才能让看上去“很小”的商标,创造“巨大”的经济价值。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平台所发的一切原创或转载的内容,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欧盟商标与欧盟各国国内商标平行运行,互不冲突。但已经在欧盟各成员国国内注册或申请注册的商标构成反对欧盟商标注册的在先权利。欧盟商标注册流程:

1.向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递交申请书,当局对认为符合条件的商标申请即予以受理,给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2.受理后,当局进行在先商标检索,同时将申请书递交各成员国进行在先商标检索,各成员国在3个月内将检索报告送交内部市场协调局;

3.当局收到各成员国检索报告后连同本局的检索报告提供给申请人参考;

4.当局对申请的商标不进行实质审查,如果申请被初步接受注册即公告,自公告之日3个月为异议期,25成员国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均有权对该商标提出异议,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商标予以注册;

5.如果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申请人可以在三个月内将欧盟商标转换为在一个或几个国家单独的商标申请,其原申请日及优先日同样享受。

6.如果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申请人不服,可以向欧盟商标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在有理由认为欧盟商标复审委员会的复审裁定违反罗马条约或共同体商标条例的情况下,还可以向位于卢森堡的欧洲法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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